红衣卫军中的一名校尉,因为帮助百姓而耽误了集结,所以应该撤职查办。
当军法官宣布执行命令的时候,很快就人都不能理解,甚至是上书请愿,替那名校尉求情。
我当时只说了一句——其情可悯,其罪难容。
一个不能执行军令的校尉,留下来又有什么用呢?
校尉掌军三千人,这耽误了集结,就相当于破坏了红衣卫的全盘计划。
今天这名校尉可以名正言顺的推迟集结时间。
到了下一次集结的时候,就有可能换成别人了。
难道军法官每次都得让步吗?
那样还要军规军纪有什么用呢?
一个能征善战的校尉,就那样退役了。
我虽然很伤心,但是绝对不后悔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